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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保卫制度_学校安全保卫制度有哪些
zmhk 2024-05-13 人已围观
简介学校安全保卫制度_学校安全保卫制度有哪些 接下来,我将会为大家提供一些有关学校安全保卫制度的知识和见解,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让大家对此有更深入的了解。下面,我们开始探讨一下学校安全保卫制度的
接下来,我将会为大家提供一些有关学校安全保卫制度的知识和见解,希望我的回答能够让大家对此有更深入的了解。下面,我们开始探讨一下学校安全保卫制度的话题。
1.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2.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
3.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
4.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
5.学校保卫岗位职责
6.校园安全防范措施有哪些
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安全无小事,无论生活中还是工作中我们都需要以自身安全为主哦!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一为了“平安单位”建立工作,努力落实镇政府综合治理会议精神,做好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消除企业各种不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不安全事故发生,保全厂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全厂财产不受损失,为企业生产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发展促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原则,加强各项治安管理和防范措施,做好企业安全工作和建立安全单位工作。围绕我厂治安工作的特点用心开展工作,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对突发事件、处理的水平,确保生产秩序的顺利进行,努力为职工的工作、生活带给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1、坚持预防为主、群防结合的工作思路,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2、完善厂区安全防范体系,强化人防、物防和技防的有机结合,实现全年厂区无重、特大事故发生;
3、进一步加强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好各项治理防范措施,建立企业与管辖片警“110”报警系统,集中整治厂区及周边治安环境,降低治安案件发案率;
4、建立信息收集网络体系,做好信息员培训工作。加强厂区基础防范工作,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严密性。
三、具体措施
保卫科从人防、物防、技防、制防“四个角度”入手,全方位抓好内部治安防范防火工作。加强公司生产保卫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管理从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的方针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加强公司要害保卫工作。
1、职工食堂窗户安装铁护栏,机加车间外部、运输科、供应科外部建立防护墙,供应科仓库门窗按要求重新更建,并按设明暗两道锁,有微机的单位、部门增设了明暗两道锁,放射性源库安装了报警器,对放射性源重新建立了档案,从使用、保管、运输、储存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放射性源的安全。
2、加强保卫人员队伍建设,用心开展安全思想教育,重点做好纪律作风建设。用心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保卫人员素质,逐步建立健全教育培训、监督制约和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对保卫人员及其它门卫人员的督查,促使他们礼貌值勤,严格管理,热情服务,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3、用心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一切危害人身安全和单位安全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
4、加强厂内治安环境建设:
(1)抓好厂内的治安防范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稳定。
(2)落实好安全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加强厂区巡逻检查值班制度,隐患整改和事故汇报制度。保卫人员做到,有警必接,闻警必行,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3)加强门卫管理,强化门卫值班制度,加强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管理,做到管理和服务相结合。做好厂区出入厂门制度和携物出门查验制度,确保资产和员工个人财产不发生丢失、被盗。
(4)财务室要落实好值班值宿制度,避免出现漏岗、空岗状况的发生。
(5)调解处理好厂区内部发生的治安纠纷,维护好厂区区的整体安全。加强员工管理,登记造册,做到状况明,底数清。
(6)加强对员工的饮食管理,把好食品卫生进货关,就餐环境卫生关。
5、做好厂区安全防火工作,消除火险隐患
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本部门消防安全职责制,建立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确定重点部位和防火职责人,设置明显防火标志,落实好火灾隐患整改要求,制定好本部门防火和疏散方案。要加强对员工安全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职责感。加强安全防火检查次数和火灾隐患整改力度,对重点部位和火源点要严加看管重点防护,确保安全。加强厂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及时维修更换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消防监控人员要定期对消防监控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随着水泥、熟料销售旺季的到来,由于人流、车流增多,厂区治安面临必须压力。为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水泥厂保卫部广泛组织开展治安防范集中行动。该部为维护厂区治安稳定,严防危害正常生产秩序案件的发生,他们成立了以部长、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巡逻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巡逻治安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加强巡逻。确保全面覆盖,努力维护厂区的稳定,为水泥厂创造了平安、和谐的发展环境。
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二为确保“xx”期间场所安全稳定,防止发生各类突发性安全事故,根据省局《关于加强xx期间xx场所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和《安全检查的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强化安全意识,牢筑确保节日期间场所安全的思想防线
全体民警职工务必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促发展”的思想,把思想统一到做好五一期间场所安全稳定工作就是服从和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场所”的高度上来,不断增强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统一到省厅、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始终保持忧患意识,做到常备不懈,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敌情观念,把维护场所安全稳定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部门要组织好本部门的民警职工学习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做到入脑入心,强化安全首位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结合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把全体民警职工的.意志和力量凝聚到履行场所安全工作任务的具体实践中,牢筑思想防线,确保场所的安全稳定。
二、强化制度措施,狠抓五一期间场所各项安全工作的有效落实
(一)开展全方位安全大检查:
根据省局《安全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围绕六项重点内容,按照责任区划,分为管理、生产、生卫、行政办公四个小组进行,坚持“重点明确,责任到位,资料齐全,整改有效”的方针,对查出的问题或违禁品要追要溯源,采取措施,彻查到底,绝不放过。
(二)强化门卫管理和警戒巡逻制度:
针对节日期间警力相对薄弱的状况,警戒护卫要增派警力,加强门卫管理,做好人员进出大门、车辆进出所区的安全检查,严防违禁品流入场所。同时,加强夜间巡查力度,充分发挥警戒护卫和场所监控设施的作用,全天候做好安全工作。
(三)严格备勤制度和所领导带班制度:
要落实好节日备勤制度,保持足够的节日备勤警力,做到随传随到。明确所领导带班和各岗位值班制度。节日期间,值班所领导要深入到三大现场,靠前指挥,检查、监督民警履职情况,做好安全督察。同时要亲自组织劳教人员节日文体活动,做好劳教人员节日膳食安排。
(四)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
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交班交情况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五)加强重危人员管理,做好包夹布控措施:
各中队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要全部纳入视线,落实包教民警、包控人员和包夹措施,及时做好矛盾化解和教育转化工作。
(六)安排好节日期间劳教人员的物质文化生活:
教育科要积极引导中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生卫科要科学安排节日膳食,保证劳教人员吃的卫生,吃的健康。
(七)建立应急处置小组:
以新修订完善的《xx劳教所应急突发性预案》为依托,遇到工作险情立即启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快速处置。
(八)搞好后勤保障工作:
对节日期间值班、备勤的民警,办公室提前按照好节日伙食。同时要加强警用车辆的管理以及供水、供电的畅通,保证全所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转。
三、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把维护场所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
严格按照省局提出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班子成员挂点抓”的要求,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所领导在节日期间要深入三大现场,靠前指挥,确保一线各项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秩序;值班科长要坚守岗位,并协助所领导做好当天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警务督察人员在节日期间要利用值班的机会,全面介入场所各项工作,进行警务督察活动,杜绝脱岗、睡岗和履职不到位的现象发生;值班民警包括机关值班、医生、警驾、机要员要认真履职,做好值班记录,保持车辆、通讯传真设备完好,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三为确保县城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按照省、市、县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安全生产总要求,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原则,以近期与长远相结合、治本与治标相结合、检查与督查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为手段,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制定检查方案,建立长效机制,以尽量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为目标,保持全县及城管部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促进基础设施保卫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检查范围
局机关各股室、城管检察大队、环卫队、园林处、人民公园和人民广场、垃圾处理场等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1、局机关股室:对办公车辆、值班情况、室内灯具线路等进行细致排查,确保车辆能够安全行驶,线路没有老化、破损等现象。
2、城管检察大队:对执法车辆进行认真排查,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对城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进行排查,发现有松动、老化和摇摇欲坠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组织人员予以修复或更换,确保户外广告牢固安全;对车辆乱停乱放、小商贩占道经营等影响交通的进行排查,确保车辆顺利通行,避免交通事故发生;对学校周围小商贩进行清理排查,为学生提供良好学习环境,确保学生教师出入安全。
3、环卫队:定期对环卫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清扫、清运、保洁常识教育,尤其是在顺城路、中华大街等车辆多、车速快的街道工作的人员,要时刻注意过往车辆,确保人身安全;对垃圾清扫、清运三轮车及大型清扫、吸污、洒水车辆进行排查,确保各种车辆能够安全行驶,正常工作;清扫保洁人员时刻关注道路井盖损坏丢失情况,发现后及时上报,对排水口处的垃圾杂物等及时清理,保持排水畅通,确保汛期安全。
4、园林处:对歪倒树木进行排查,发现后及时进行扶直捆绑或更换;对树木中穿插高压线路等情况进行排查,发现后及时和电力部门进行协调解决,避免触电事故发生;对树木修剪、维护器械进行排查,确保器械能够正常使用,避免发生工人损伤事故。
5、人民公园、人民广场:对公园、广场内的灯具、线路进行排查,发现破损灯具、歪倒灯杆、老化线路等情况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在公园内的坑塘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牌,并加强看护管理力度,避免发生溺水事故;对广场儿童游乐设施和喷泉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决,避免发生儿童伤亡事故。
6、垃圾处理场:对垃圾处理厂内的器械、车辆等进行排查,确保器械、车辆能够正常使用。
7、市政股:对城区管理范围内的街道路面进行认真排查,发现路面坑洼不平的及时修补,发现损坏、丢失井盖的及时进行修复和更换,发现损坏灯具、歪倒灯杆、老化线路的及时进行修复和更换;对管理范围内的坑塘、河流、桥涵、排水管道等进行排查,确保能够正常排水。
四、时间步骤
从20xx年x月底开始,到x月xx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1、部署发动阶段(x月底至x月x日)。局机关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致排查计划,组织、动员各自工作人员立即投入到大排查活动当中。
2、检查整改阶段(x月x日至x月xx日)。局机关各股室、各队要严格按照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的排查要求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在第一时间进行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局领导小组,努力将各种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总结提高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局机关各股室、各队对大排查活动进行认真总结,相互交流经验做法,巩固和扩大大排查活动成果,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达到权利与责任相统一,具体安排指导好各自分管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出现问题严格追究责任。成立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职任副组长,各股室、各队负责人任成员的基础设施保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保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2、做好信息反馈。局机关各股室、各队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活动过程中发现正反典型的随时报送相关信息,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全局通报,并登记备案。
3、强化责任追究。对基础设施保卫工作中真抓实干、高度负责、活动成效明显的予以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在工作中搞假、大、虚、空,排查隐患不认真、不细致或排查出隐患不解决、不上报的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四坚持贯彻落实《xx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把尊重和保障师生生命作为落实“服务学生、执教为民”和服务强质战略的具体行动,开展以“预防校园侵害,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为永恒主题的学校安全活动,强化师生安全意识防范能力,健全学校内部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学校周边治安整治,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祥和的教育环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立足学校职能,结合学校实际,切实抓好安全保卫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内的安全督查,落实学校的安全工作责任,促进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学校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努良好的教学环境。
二、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 xxx
组 员: xxx、xxx、xx
2、建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网络机制
3、建立学校护卫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按照学校安排的值班表进行轮换值周;设立学校门卫轮换值周岗位)
三、主要措施
1、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严格执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健全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制度和工作责任制。健全安全工作例会,校长作为主要责任人亲自参与研究和分析学校安全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具体布置有关安全工作。学校各部门和广大教职工要依据要求,明确各自分工,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而使得学校安全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布置、有落实、有监督、有检查、有总结,将安全工作层层分解、层层落实。
2、规范门卫管理,扎紧第一道防线:
学校要加强对门卫保安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进一步严肃纪律,强化安全防范意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师生进出校园一律下车推行,机动车进校园一律慢速行驶。严禁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品带入校园。学生进出校必须配戴安全帽。
严格执行访客证制度,对来校联系工作者一律登记;家长进校送饭、接孩子等一律有班主任陪同进校。
3、加强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
严格执行用水、电等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或者更换老化或毁损设施设备。学校总务部门要采用教师日常报修和不定时巡视相结合的办法及时维修或者更换老化或毁损的设施设备。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用水、用电、相关设施和场地体育器材。
加强对学校技防物防设施运行检查,定期维护并做好记录,保证正常运转。 按照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有效使用,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4、加强食品、卫生工作:
学校要杜绝学生在校期间购买和携带三无产品进校。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做好安全信息记录。认真做好对学生的每日晨检工作。
落实水源控制安全措施,学生的饮用水学生自带,并且不能共用。
加强学校卫生工作,除每周由大队部定期检查两次外,值周教师也要每天检查,特别对厕所卫生和一些卫生死角的检查要加大力度。
5、深入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和心理疏导,牢固树立“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的意识:
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切实加强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学校利用教职工政治学习时间加强对教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德育处要扎实开展好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防人身伤害、防火、防电、防溺水等宣传教育活动。适时组织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促进学校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制,促使广大师生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章守纪,形成人人珍视生命、关心校园安全的良好氛围。
不断丰富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一是学校要利用午会课扎实上好安全专题教育课,帮助学生掌握基本安全规则和自我防护技能;二是通过学校宣传栏、黑板报、宣传标语、《告家长书》等各种宣传阵地进行安全教育,广泛宣传消防、交通、饮食卫生、防火、防电、防伤害等安全常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三是充分发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实践活动等阵地的作用,切实加强学生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让学生牢固树立“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的意识。
6、加强学生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
制订《学校班级学生课间活动规范》,充分利用班主任会议、集体午会、校会、星级行为规范班的评选等活动教育、引导学生遵章守纪,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
落实“每天阳光健身锻炼一小时”制度,班主任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体育老师、阳光健身体育活动值班老师在组织活动项目时提醒学生注意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平时加强活动场地、活动器材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7、落实教师教学活动安全制度:
落实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维持好课堂秩序,确保课堂教学安全。教师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剥夺学生上课权利,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妥善处理偶发事件。教育学生使用圆规、美工刀等利器要注意安全,课堂教学需开展演示实验的,教师必须向学生讲明实验要求并注意演示实验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切实采取防范措施。室外教学时,教学内容必须严格按教材规定,不得增加有危险性内容,课前必须对器材进行检查,课前务必做好准备运动,课间操、课外活动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发生。
8、实施疏散演练,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学校要多次组织师生开展安全预案演练,把工作重心放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来,坚决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精心组织师生开展预防演练活动,及时
总结改进,不断提高师生识险、避险、自护的意识和能力。
9、继续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建立完善并认真执行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校内有毒、有害及有放射性的各类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要配备专人负责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制度,使用登记制度,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被盗、丢失或发生事故。
10、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紧紧依靠学校校外治安管段民警和交警,加强对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和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充分发扬他们的奉献精神和增强责任意识,扎实做好校园文明建设的指导、协调工作,不断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11、加强校园信访维稳工作:
学校建立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机制,学校校委会和工会要及时关注校内教职工的心理动向,及时调处、化解学校各类矛盾。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每一位师生员工要充分认识安全保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学校安保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切实推进,切实把工作抓紧、抓细,抓实,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学校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网络机制,校长为学校安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落实工作责任:
各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层层落实,逐层签订相关目标责任书,确保学校各项安保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
学校安保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开展对校内执行安保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工作的检查督导。对检查督导中发现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与表杨,对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追究相应责任。
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护学生、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安全管理、校内及学校周边安全、安全事故处置等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学校,包括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
本条例所称学校安全,包括学生(含入园幼儿,下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学校房屋、设施设备安全以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第三条 学校安全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属地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公办学校安全工作所必需的经费;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及学校的其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管理学校的安全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行政审批、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学校安全的有关工作。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派出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第八条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和其他有关社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第九条 学校应当履行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对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教职工应当履行相应岗位安全责任。
学校应当根据不同受教育阶段、不同年龄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教学规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第十条 学生应当遵守所在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学生的监护责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并将有效的****告知学校。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安全的宣传教育。学校应当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思想政治、宪法法律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教职工安全意识。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校安全知识宣传,播出或者刊登有关的公益广告。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卫生健康、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参与的学校安全保障和风险防控机制,并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学校主管部门负责所管理学校的下列安全工作:
(一)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和预防控制机制,制定学校安全应急预案;
(二)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学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应急机制和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四)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对学校负责人、安全保卫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五)指导学校聘用法律顾问协助处理安全事故纠纷;
(六)指导学校开展房屋、设施设备安全检查鉴定,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七)依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
(八)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九)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学校安全工作。
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小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安全和学生、教职工、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安全保障、学校以及周边安全管理、安全事故处置等相关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学校安全管理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第三条 学校安全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政府负责、属地管理、家校共建、社会协同、综合治理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安全工作,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建设学校安全防控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学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学校主管部门)按照管理职责,对学校开展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司法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的学校安全工作。第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其职责做好本辖区学校安全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保障公办学校安全工作所需经费。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保障学校日常安全工作所需经费。第七条 学校应当履行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生在学校期间以及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的安全。
学校教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履行中小学校岗位安全职责。第八条 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所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有危及学校、学生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行为。
学生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与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第九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协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学校安全知识宣传,发布学校安全公益广告,客观公正报道学校安全有关信息,营造良好的学校安全舆论环境。第十条 鼓励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开展有关学校安全的教育培训、技术研发、管理研究和宣传评价等活动。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危害学生和教职工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学校安全的行为,应当及时向教育、公安等部门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第二章 校园安全管理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学校主管部门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预防处理机制;
(二)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学校消除安全隐患;
(三)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四)组织学校负责人以及安全保卫等相关人员开展安全培训;
(五)加强对学校教职工法治教育、师德师风教育和工作纪律教育的督促检查;
(六)指导学校定期开展房屋、设施设备安全检查鉴定,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七)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
(八)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事故进行救援和调查处理;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学校安全工作。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按照下列规定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一)公安机关指导学校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学生上、下学和集体出行等重点时段高峰勤务工作;
(二)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等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导有条件的学校做好卫生(保健)室建设;监督指导学校做好学习与生活环境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依法调查处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住建部门指导学校加强对其建筑物、燃气、给排水、供暖等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四)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学校制定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状况;指导学校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依法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件;依法对学校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管;
(五)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指导学校做好实验室过期报废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回收和处置工作;
(六)应急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学校做好防灾减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等工作;
(七)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学校主管部门做好学校法治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指导有关法律服务机构为学校安全事故受伤害者提供法律服务;指导有关调解委员会依法做好相关调解工作。
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学生、教职工和学校的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涉及学校安全,以及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中涉及学生与教职工安全的事项,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学校安全工作遵循以人为本、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原则。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有领导、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应当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第五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所管理的学校安全负有责任,应当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年度考核内容,制定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指导学校落实安全工作措施和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公安、卫生、交通、文化、工商、建设规划、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环保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对本校安全管理负有主要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当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第六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和审核公办学校将所需安全保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财政部门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从教育经费中优先安排学校安全保障经费。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所需经费。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应当维护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为教职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第二章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第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下列安全工作制度:
(一)安全教育、宣传制度;
(二)安全保卫和安全检查制度;
(三)突发事件以及其他安全事故的报告、应急处理制度;
(四)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五)危险建(构)筑物报告、应急处理制度;
(六)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七)药品、危险品、实验室物品管理制度;
(八)卫生防疫和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应急处理制度;
(九)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十)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申报审批制度;
(十一)安全工作奖惩制度。第九条 学校应当配备相应的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公办学校根据需要在现有内设综合管理机构内,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后设立安全保卫机构并配备保卫人员。第十条 学校安全保卫机构和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落实学校安全保卫制度,维护学校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二)做好学校防火、防盗、防爆炸、防治安事故工作;
(三)查验出入学校人员的证件和车辆、物品的有关手续;
(四)管理学校安全防范设施,及时报告安全隐患;
(五)保护在学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发案现场秩序,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六)做好安全防范的宣传工作。第十一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安全教育列入教育教学计划,指导学校按照计划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应当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疾病预防、避灾避险、禁赌、禁毒防艾、法制教育等内容。第十二条 学校应当制定学期、学年安全教育计划,根据学生的不同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责任能力,采取安全管理保护预防措施,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并根据安全教育内容组织学生进行演练。
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心理咨询室,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心理咨询辅导员,开设心理健康辅导课程或者讲座,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咨询辅导。第十三条 学校每学期开学前一周为安全工作检查周;学校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宣传周。第十四条 学校对教学、科学研究、社会实践活动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源等危险品,应当设立符合条件的专门场所,指派专人保管,并制定购买、运输、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的安全管理措施。
医学类和开设生物专业的学校,应当加强对各类实验室及生物活体样本、生物制剂等特殊物品的管理,其安全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涉及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其设立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国家规范标准的相关要求。
学校保卫岗位职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学校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教师以及其他职工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安全保障与风险防控、安全教育与管理、应急处置与事故处理等,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学校,包括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等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第三条 学校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遵循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属地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第四条 保障学校安全是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学校举办者、学校、学生、学生家长的共同责任。
全社会应当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安全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学校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履行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其他有关部门具体负责所管理学校的学校安全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第七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协助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第八条 学校应当履行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学校主要负责人对校园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安全保障与风险防控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参与的学校安全保障和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并将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公办学校安全工作所需经费;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支持。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学校进行规划、选址,避开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环境污染等危险的区域,保障学校选址安全。
学校建设应当符合规划、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教师以及其他职工安全。
已建学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或者组织学校迁移。第十三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学校安全防范有关规定,为公办中小学校和公办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员。
民办中小学校和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者应当按照学校安全防范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保安员。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所管理学校的下列安全工作:
(一)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制度,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置学校安全事故;
(二)组织对学校安全状况进行评估,指导学校根据评估结果改善安全环境;
(三)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应急机制、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四)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对学校负责人、安全保卫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五)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设施、设备状况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学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依法进行校车安全管理;
(七)指导学校聘用法律顾问协助防范安全风险、处理安全事故纠纷;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学校安全工作。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学校安全下列工作:
(一)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强化警校合作;
(二)指导学校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三)保障学校周边公共安全,开展巡逻防控,制止并依法处理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危害学生、教师以及其他职工安全的违法行为;
(四)依法进行校车安全管理,加强学校及其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学校安全工作。
校园安全防范措施有哪些
学校保卫岗位职责在当下社会,岗位职责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岗位职责是指一个岗位所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职责是职务与责任的统一,由授权范围和相应的责任两部分组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制定岗位职责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学校保卫岗位职责,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保卫岗位职责1
一、门岗工作职责
1.24小时值勤,按时到岗,因病因事确需请假,要经保安公司批准并作出替班安排。
2.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并办理登记手续,禁止一切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擅离职守,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手续,交接时要做到安保器材清楚,学校安全情况清楚。
4. 指挥、疏导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保证出入畅通,门前严禁停放各种车辆、摆摊设点;未经校方同意,主路两边禁止停放车辆;未经学校批准,严禁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或停放。
5. 严格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开闭校门。上学、放学和经批准车辆经过时开大门,其余时间开小门,做好走读生的出入证检查工作。要注意登记迟到或早退的学生。
6. 对学校运出的物品,进行核查,无校方人员跟随,必须与学校领导验证无误后方可放行。
7.上学时间须注意学生动态,上课时间,学生未办理请假手续严禁外出。
8.认真做好当班记录,遇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及时向保安公司及学校领导报告。
二、巡逻工作职责
1.按时开启和关闭所有通道。
2.熟悉巡逻区域的基本情况和巡逻路线(主路-教学楼-学生宿舍区-广场-报告厅西侧-篮球场-餐厅主路-南教学楼后侧-主路)。重要部位,重点巡查。
3.巡逻时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
4.每小时巡逻一次,巡逻时必须保持高度警惕性多看、多听、多问,发现可疑之人和事要礼貌查询或做好,控制并详细记录事件经过及可疑人员的个人资料。巡逻时必须按所规定之线路、位置巡查各区域,并按要求进行各项登记。检查内容包括治安情况、消防设备设施情况、车辆停放情况、照明设施情况,各楼道、安全门关闭情况,公共区域安全隐患情况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带班领导反映,每次巡查后应做好巡查记录,负责盘查可疑人员,及时将闲杂人员劝离,非上学时间负责检查门窗锁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
5.上岗前和工作期间不准喝酒,不准在校园内公共场所吸烟。
6.夜间12点之前必须2名保安有一人在校门口值班,一人进行巡逻,1小时轮换一次;12点之后一人休息,一人不间断在校内巡查,2小时轮换一次;巡查时要注意携带对讲机、电警棍等安保器材。
三、岗位及宿舍卫生
1.保安值班室的卫生由当班门岗保安负责做好,配合学校迎接上级检查。
2. 保证室内悬挂物的整洁,上墙的制度认真阅读并做好维护。
学校保卫岗位职责21、保安人员实行全年双岗值班(白班07:00---19:00、晚班19:00-07:00)。
2、早晚上下学前设置好校门前隔离带。学生入校时段,两名保安人员分站门外隔离带两头维持家长车辆停放和学生进校秩序。
中午放学时段,一名保安要在校门外负责监护师生的接送情况,并及时关闭校门。
晚间集中放学时段,门口导护老师到位后,两名保安人员需分别在校门外东西两侧人行道旁(各班放学疏散点)巡视、监护。
集中放学结束后,家长需入校接送的,保安人员需核查其《家长准入证》后准入。如家长未随身携证,必须自行或由保安联系班主任,通知学生到校门口会合。
如发现入校接送的家长和学生未及时离校,保安人员要督促其尽快离校,不得在校园内,尤其是操场上逗留。
3、上课期间,封闭校门。学生一般不得出校,如需出校者,保安人员必须收取由班主任批准的假条,并登记在册,方可让行。不得允许学生在校门内向外界购买物品
4、校外人员来访,无论因公或因私,都要先电话联系被访人,确定可入后再登记其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等)并如实填写《来访登记表》方可准入。该人员离校时,保安人员必须必须收回被访人回执存档后方可放行。
5、学生家长来校送、取学习用品或特殊情况接送学生,原则上由保安通知学生到传达室交接。如确需入校处理,必须核查其《家长接送证》,再联系被访学生班主任,确认并要求其如实填写《来访登记表》后,方可准入。离校时收回被访人回执存档后方可放行。
6、校外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出示证件并填写《来访登记表》,门卫保安不得让其进入校园。如果外来人员强行入内,门卫保安应及时阻拦并报警,以防止意外发生。
7、保安人员每天要记录教师进出学校情况。关注每天教师午间、晚间放学导护到岗情况,如有未到岗情况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8、不得让外单位车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需登记车牌号、驾照号后方可指定位置停放。
9、要加强非机动车辆管理,非机动车辆进门必须下车推行,校园内内严禁骑车。
10、对危害学校安全的人和事,有权采取临时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报告学校校长室或值班领导。
11、负责传达室卫生及门前三包,白班保安负责传达室内卫生,夜班保安负责校门内外场地卫生。保安要禁止一切商贩进入校内买卖,严禁商贩在校门前摆摊设点。确保校门通道整洁、通畅。
12、要严格履行校内物资出门证制度。无总务处开具的出门证,学校物资一律不得出校;严禁校外人员未经学校领导同意使用学校包括水、电在内的一切财物。
13、白、晚班交接班时,两班各派一名人员同时对全校进行检查,情况正常双方确认并在交接单签字后方可完成交接。逢双休日,白班保安要坚持每小时一次校园巡视,未经领导同意,禁止外来人员(特别是学生)在校园内活动。
14、晚间保安必须保证传达室内22:00之前坐班,同时在19:00-22:00间每一小时巡视全校一次,关注水、电、门窗等使用情况。22:00-7:00适当巡视1-2次。
15、保安人员要全面了解全校电力设施、水路管道、消防设施、监控和报警设备的基本状况,掌握抢险、灭火、防护的基本技能,通晓学校各项安全应急预案中对自身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到有备无患,沉着应急。
16凡违反学校门卫制度,不服从保安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治安者,保安可将其送交学校总务处、行政值班人员或公安机关处理。
15、本职责适用于学校安排的值班教师。
学校保卫岗位职责31.主持保卫处工作,组织实施部门工作职责,负责全院师生员工的`安全、消防、法制教育;
2.指导各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协同做好全院的财产、保密、安全工作;
3.负责学院违纪学生及一般刑事案件的勘察、调查、侦破工作;
4.负责组织办理师生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因私出国(境)手续和边防特区的证件、户籍管理和外来人员暂住管理;
5.负责协调与辖区派出所和社区的关系,协同治理好学院周边治安环境;
6.负责全体安保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及思想教育;
7.负责处理安全保卫及综合治理工作、消除治安灾害事故及隐患;
8.负责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维修、购置消防设施;
9.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院重大活动、外事活动等的安全保卫工作;
10.协同学生处组织实施新生军事训练工作,和对师生员工开展国防教育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保卫岗位职责4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按学校规定时间定时启闭校门,在教职工上下班、学生上学、放学期间要打开大门;在学校上课期间,关闭大门开启边门,并保证门口始终有人值班。
3、按学校规定查验学生进出校门手续。学生在上课时因特殊情况外出,必须验收班主任签发的有效出门证明,并与班主任核实且做好登记工作;
4、按学校规定查验教职工进出校门手续,教职工上班期间进出校门,必须查验由学校值班领导签署的出门条,并及时登记。
5、热情、规范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对来访群众、家长及其它人员要按保安行业规范和学校有关规定文明、热情接待,并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因被访对象不在学校等原因,不能满足来访需要的,要给予热情解释说明。
6、热情规范做好领导来校的接待工作。事前接到学校有关部门通知的,要按通知精神执行。事前未接到通知的,在妥善按学校规范执行的同时需及时与校长办公室电话联系,并按校长办公室通知精神执行。
7、做好车辆进出校园及停放管理。师生员工进出校门,非机动车辆一律推行(校园内严禁骑车);来访车辆一律有序停放于校门外指定区域;领导指导检查工作时车辆入校行驶路线及停放地点按学校通知精神执行;因施工、送货等其它原因,机动车辆需进校行驶和停放的,要按学校规定时间、路线引导行驶。
8、做好传达室卫生保洁等工作。保持传达室内外每日打扫,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有序摆放;做到门前四包。
9、做好巡逻工作。夜间巡逻每2个小时一次,巡逻区域覆盖整个校园,对重点部门、区域巡逻细致、警惕,发现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每次巡逻后及时、准确填写巡逻信息记录。
11、规范值勤行为。当班值勤保安员需使用服务用语、严禁吸烟、喝酒;学生上学放学时间,需规范站立于门侧热情迎送。
1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擅离职守,因故请人代班,必须事前得到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13、按学校提出的要求,在保安公司的指导下,协助做好学校安全保卫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4、认真完成学校领导布置的其它突击性工作。
;校园安全防范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为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保卫制度,完善防范机制,学校成立以校长、书记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处室主任、工作人员、体育老师组成的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责任制度》,与分管处室政教主任、总务主任、门卫值班人员签订责任书,加强有关人员的安全工作责任心,真正使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将校园安全工作与各处室、班级和教职工学期考核相挂钩,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
安全工作的重点是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防患于未然。多年来学校利用橱窗板报、标语、校园广播、班级黑板报、主题班会、宣传画、升旗仪式、放光盘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出“人人讲安全,处处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浓厚氛围。邀请交警讲“交通安全常识”,邀请消防队员讲“消防安全知识”,同时根据学生特点举行知识竞赛、作文比赛、书画比赛、组织学生观看安全教育警示录像、疏散演习等各种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这些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采取切实措施,创建“平安校园”
开展创建安全班级、安全校园活动,认真落实“人防、技防、物防”三位一体的防范措施,坚持“从细微处着眼,从最小处抓起”的原则,加大安全工作人力、物力的投入。一方面在班级内部宣传安全知识,加强学生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二是政教处做好平时学生教育和班级管理,在周一升旗多次强调学生安全并提出要求。针对课间操及升旗全校1100多学生聚集后的安全疏散有了明文规定,要求学生分几路整队回教室,杜绝了校园乱跑及上下楼的拥挤现象。学生在校内也不允许打闹、疯跑,以防发生碰撞事故。三是总务处对出现的设施安全隐患都能够及时排除,一时不能解决的先围起来不让学生靠近,并加挂安全警示牌。各处的电源、电线、插座、体育器材做到经常检查,随时维护。除了平时的检查外,每学期针对安全工作进行多次全校性的排查,排除安全隐患。四、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学校对二号楼、四号楼楼道安装了塑钢推拉窗加固楼道走廊护栏,二号楼、四号楼教室后窗也封闭起来。四个楼顶通道门都上了锁。五、从安全、防盗考虑学校已着手“红外线安防监视摄像头”安装工程,加强硬件建设,覆盖学校操场、校门口等处,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同时将增加警用器材、消防器材,加强安全防范。此外,在以技术防范为主要手段的同时,加强人防安全,严格值班制度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完善值班预案和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学生上下学管理制度的措施。
四、建立报告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1.建立安全工作日报告制度。在全校各班级、各处室中设立安全检查员,要求每天对各自范围内的学生动态、教学生活设施、设备进行检查、记录,并向班主任和总务处责任人汇报;在校园各区域配备消防设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使学校安全管理网络覆盖到校园的每一个区域,每一个角落。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开展必要的安全防范技能培训,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严格值周值班制度。实行值周领导提前半小时到岗,值周教师上下学时间在岗,学生全部离校后才能下班。对学生入校、放学、在校安全,实行全方位、无间隙监控。严格校规校纪,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要严肃处理。
五、突出学生安全重点,抓好学生安全管理
1.严格门卫制度,严格校规校纪,每天上午下午学生进出校门时均有值周学生和值周教师在校门口进行检查。严格控制社会人员、非联中师生进校。外来人员联系事宜的须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登记后才能进校,否则一概不得进入,值班人员如违反规定擅自放入无关人员将按学校纪律处理,严重者开除岗位。
2. 门卫值班人员学生上学后及时锁大门。开门时间:早7:00-8:00,11:30-12:15;中午2:00-2:30,4:50-6:20。要求小学生5:30必须全部离校。
3.加强课间管理,要求政教处和值周教师每天课间在校园、操场、各教室间巡视,杜绝学生在课余时间打闹滋生事端。
4.进一步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安全防范知识的教育。狠抓校园安全措施的落实,在校门口、楼梯口、体育设施旁设有安全警示语。
5.加强交通安全法规教育,经常性的进行交通安全常识讲座,教育全体师生注意交通安全。
6.定期联系家长,齐抓共管,家校结合不断提高学生、家长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寒暑假、五一和国庆长假,学校都要求家长配合提醒家长注意对子女的安全教育,以保证学生假期中的安全,严防事故的发生。
7.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和特殊学生档案。对单亲家庭、重组家庭学生,有心脏病、心理疾病的学生和行为不规的学生进行特别关注,建立跟踪档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六、定期进行安全工作检查
建立、完善检查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除每周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大检查外,还要不定期抽查学校安全工作,每学期初、学期末和每年雨季前,学校后勤人员都将所有楼房、水电线路检查一遍,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学校不定时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做好安全工作的方法,解决工作出现的问题,将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坚持不懈的抓好安全工作,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校园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决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不能有丝毫松懈麻痹思想,真正做到思想重视、措施有效、防范到位。要深入开展学校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
以上便是校园安全防范措施的介绍,学生人员在校园的时候也应该注重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走偏僻的地方,不在夜深的时候在外行走,随身最好携带防身工具,不要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好了,今天关于“学校安全保卫制度”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学校安全保卫制度”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