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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500字左右大全大学生_名著读后感1500字左右大全大学生

zmhk 2024-04-29 人已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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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的享受 心灵的旅行 ——读《三毛文集》有感大凡读书的人,多是依据自己的需要补充精神营养。读一本好书使人受用一生。若水三千,只取一瓢饮,于万千作家中,我最喜爱三毛。她是一束高原上的百合花,永远这样纯洁、净白。她是低韵悠扬的古曲,用古筝抚出,迷茫但刚强。她是冬季布拉格教堂的钟声,震动飞扬着的雪花,让它们落满你的心房。我们的三毛一生都在流浪,可这颗流浪的心坚定而有力量。于是爱上了她的《梦里花落知多少》,《稻草人手记》…… 有人说世界是一本书,从不旅行的人等于只看了这本书的一页而已,而读三毛的书不仅是一种精神享受,而切是一种心灵旅行。在这儿带你从台湾出发,去非洲,去撒哈拉,去世界的另一端;更教你如何去感受这仅有的一次生命,懂得欣赏,懂得爱,懂得珍惜,更懂得去感恩。是的,一个喜欢漂泊的人,生命中注定有不一样的精彩,那个驰骋在马背上的三毛,那个冒险去撒哈拉沙漠深处的三毛,那个义无反顾的爱上荷西的三毛,以至当心爱之人离去也无法独活的三毛。这份爱或许没有梁祝化蝶般的悲壮,但又有多少物质爱情在它面前显得渺小。或许流浪一生的人是孤独的,但读了三毛的一生之后,我却感叹没有了激情的生命注定苍白。我们无法把握生命的长度,但可以去拓展它的宽度,增加它的深度。正如三毛。读三毛教你学会从一个崭新的角度去看这个世界。“自古逢秋悲寂寥”古人常常如此感叹,而在三毛笔下,秋却别有一番韵味。空旷吗?不!那是一个多么广阔的空间,你看,天高而云淡,风清且气爽,世人心胸开朗了,舒坦了!望着遥遥的天际,让你的思绪飘向天涯,飘向海角。凋零吗?看一看那连绵的山峦,望一望那金色的麦浪!赤橙黄绿各种颜色错综交杂,仿佛一个缀着各种颜色的锦缎,平铺在你的眼前,置身其中,风微微兮而爽身,雨萧萧兮而神明。虽不曾去过西藏,却也在三毛笔下拜访了神圣的布达拉宫,见识了高原雪山圣湖,听到了亘古的转经筒的吟唱。那是一个让人神往的地方,高高的天,宽宽的地。绿色不留情面的铺展,天空有着晶莹的蓝。在天与地相接的地方,永远有最美丽的故事。在那儿人的心灵是宽广的,包容了尘世间一切不平,伤痛。 虽不曾见过沙漠,却也能想象“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景象,知道沙漠中的泉是当地人三年洗一次澡的地方。见识了沙漠人那自然淳朴又豪放不羁的民风。“莫名我就喜欢你,深深的爱上你,没有理由,没有原因”。喜欢三毛的作品与外界无关,这或许就是所谓的心与心的交流吧!读三毛的作品,使我感情更加丰富,心灵更加宽广。一个人可以独自忍受悲伤,但快乐需与人同享。所以,我要把她的作品介绍给大家,让你们和我一起分享读三毛作品的快乐。

大学生《上下五千年》读后感1500字

        读书心得 ,是在读书后产生的心得与感受,以及对内容的理解与感悟。从一些典籍或是名书中我们能得到深刻的体会,下面是我整理的读书心得1500字,欢迎大家参阅。

        《简爱》读书心得

        用了三天多的时间终于读完了《简爱》,我知道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过程,这连住的几日,我几乎除了吃饭和睡觉,一切时间都耗费在这本来自遥远国度的小说里。然而我还得在抱怨的同时,不得不承认它的杰出与迷人。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这充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 故事 里,让我感慨了很多。其实我应该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可惜,我拥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现在去欣赏它,实在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仰有点难以适应。不过呢,人世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每当我读到小简爱因为无亲无故而遭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怜悯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化险为夷让我多么兴奋;当她勇敢地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舞和震撼;特别在 文章 最后,她抛弃一切去照顾那位可怜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慰与感动迸发而出。

        关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杰出融合。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首先,她在描绘风景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趣去把握光和影的和-谐,、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腻的风景描写的词汇。应该要感谢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语言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可以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语言。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可以通过它感受到整个欧洲的 文化 氛围。比方说英国人的自豪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气氛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趣。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如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理上,可以称得上很高明。她的主人公很少是一见钟情,这比较现实,但是她赋予的爱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入到读者的心田里。如此巧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如果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化底蕴要更博深一些。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可以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曹雪芹一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广博的多,毕竟中国的文化底蕴要丰盛的多。中肯的说,简爱的确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不管是人物丰富还是物致的描绘上,《红楼梦》都是更为杰出的。但是,《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欣赏的地方。比方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可以说淋漓尽致。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仿佛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真诚的信仰,真很令人敬佩。现在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时代。在读《简爱》时候,让我感受到在拥有宗教哺育下才可以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现在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现在国人却往往忽视了祖先的睿智。比如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在读《简爱》的时候,我时常被圣经里的美好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似乎收获许多。让我坚信,对于中国的儒家文化真的需要重新审视。

        朝花夕拾读书心得

        正式来读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细细看下去鲁迅的文笔亲切朴实、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童年已经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乱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在《朝花夕拾》这本书里,鲁迅先生用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啦鲁迅先生儿时在家百草园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在文中,充分描述啦在百草园充满无限乐趣,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 ,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何首乌藤和木莲藤缠络着,木莲有莲房一般的果实,何首乌有拥肿的根。有人说,何首乌根是有象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我于是常常拔它起来,牵连不断地拔起来,也曾因此弄坏了泥墙,却从来没有见过有一块根象人样。如果不怕刺,还可以摘到覆盆子,象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椹要好得远。冬天的百草园比较的无味;雪一下,可就两样了。拍雪人(将自己的全形印在雪上)和塑雪罗汉需要人们鉴赏,这是荒园,人迹罕至,所以不相宜,只好来捕鸟。薄薄的雪,是不行的;总须积雪盖了地面一两天,鸟雀们久已无处觅食的时候才好。扫开一块雪,露出地面,用一支短棒支起一面大的竹筛来,下面撒些秕谷,棒上系一条长绳,人远远地牵着,看鸟雀下来啄食,走到竹筛底下的时候,将绳子一拉,便罩住了。但所得的是麻雀居多,也有白的"张飞鸟",性子很躁,养不过夜的。

        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家里把他送到啦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家的书房,进了 散文 书屋,鲁迅先生开始啦无味的学术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鲁迅先生和同窗经常在后院去玩,但人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远远不及百草园自由,快活。通过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比较,让我感觉到小时候童年是那么美好,愉快,现在接受 教育 的时候啦,自然有些不高兴,但应用美的眼睛去观察生活,这样才会发现美。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一天下来几乎没有时间耍,束缚啦学生爱玩的天性,而我们在学校,每节课下课都有玩的时间,又玩啦,又学啦,也算得上自由,跟三味书屋比起来,我们像天堂,鲁迅先生这篇文章里,揭示了 儿童 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刻矛盾,表达啦应让儿童健康活泼成长的合理要求。

        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多次写到啦封建教育的失败和狭隘,我觉得儿童在接受教育的同时,也不应该剥夺了儿童爱玩的天性,在现实生活中,有好多人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迫切,一贯的给孩子补课,给孩子上这样的补习班那样的补习班,就像是上班族一样,这样就扼杀啦儿童的情趣,这样对孩子的教育是不对的,这让他从小就讨厌啦学习,将来没有啦学习乐趣,就会缺乏学习积极性。《朝花夕拾》是鲁迅在受到政府的压迫,"学者"们的排挤,又历经战乱后写下的回忆。作者在这样纷乱中寻找出一点空闲来,实属不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理是这么复杂,一个人到了只剩下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算是无聊了,但有时竟连回忆也没有。

        童年已经渐行渐远,留下的只剩琐碎的记忆,本书是鲁迅先生对逝去岁月的回忆,还有无奈的感伤。细细品味《朝花夕拾》,也让我开始去寻觅童年的时光了。

        《水浒传》读书心得

        读了《水浒传》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仗义疏财。先说智取生辰纲的七条好汉。智取生辰纲,是梁山好汉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的发端。 这一段好汉壮举,轰动了水浒世界里的江湖。但是晁盖一伙,做下这桩弥天大案,背后 的真实动机又是什么?是为了劫富济贫?还是说为了准备" 农民革命" ?显然都不是。 黄泥冈上,这一伙好汉劫得了十万贯金珠,而后大概经过坐地分赃,晁盖、吴用等回了 晁家庄园,三阮则" 得了钱财,自回石碣村去了。" 随后并没听说他们有济贫的打算, 也没见他们准备扯旗造反(或曰起义),如果不是东窗事发,保不准他们真的就此安心 做了富家翁,一世快活。因此,这桩大案,打劫的固然是不义之财,但其实质,说穿了, 就是一次黑道行动。

        再看鸳鸯楼上那幕血-案,武松连刃十数人后,一片血泊之中,从容地将桌上银酒器 踏扁,揣入怀里带走;而即使粗心卤莽至极的角色如李逵,沂岭之上杀了假李逵后,也 没忘进房中搜看," 搜得些散碎银两并几件钗环" ,都拿了——李逵虽极端厌烦女色, 但也知这些沾满了脂粉气的钗环可以换钱换酒,照拿不误。而后,还去李鬼身边,搜回 了那锭被骗去的小银子,在这种事儿上,黑旋风也足够细心。

        人为财死,鸟为食网,古今一也.只是大凡做点事情,总得有面旗帜,应和那所谓人类文明之说!水浒传,好就好在写得实在!历史上的哪次革命,不是从无法生存开始的?民以食为天,革命革命,说俗点,就是改革现实中不佳的命运.水浒中的人物,都是普通的人,跟我们周围的人一样,他们的所作所为,很容易理解!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所么高挑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友情.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咿咿呀呀学语时,我经常毫无顾忌的到邻居家吃饭,没有礼节,没有拘束,只有欢乐.邻居家的姐姐现在和我还是和原来一样好.在我哭着闹着不上幼儿园时,我们和邻居经常一起聊天,但是我们开始装上了一扇木门.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我们的社会很自然的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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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500字范文3篇

       

篇一

        厚重的书页,撰写着五千年的沧桑,又铸造了无数傲岸的灵魂,比诸前人往事,放眼当下社会,华夏的血脉依旧传承,子孙们却是……的确,经济车轮飞速前进,难免会走过阴暗,滚过泥潭。倘若不能抵御*,不能不染淤泥,不妖清涟,便只得坠入罪恶与黑暗的深渊,永远承受世人与良心的谴责。

        曾多少人,日日夜夜手提灯笼,寻求真理。曾几何时,包拯凭借一身不撼山峦的正气,任凭你当朝驸马权贵,还是横行一方的翻江大盗,一喝京堂木下,心怀鬼胎的人们,何敢不从实招来?在正义的威严下,再坚硬的后台也掩盖不了罪恶的灵魂,一切浮于言表的虚伪和假象,只能是弱不禁风的衰草,轻加尘埃,不堪一击。

        正气,是满腔热血的真爱,是恒古不失的节操,屈原不媚世俗,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楚怀王排挤也好,顷襄王流放也罢,亦余心之所善兮,贵久死其犹未悔,哪怕世人皆醉,也终有清醒的一天,一筏龙舟,多少青年后生,拼搏奋进,一抖雄黄,多少鬼怪妖魔,为之胆寒。汨罗江水所掩盖不住的,是高洁的心灵,是傲岸的灵魂!

        正气,是刺字入骨的母训,是不畏强权的勇气。缶武穆仰天长啸,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他所看重的,不是荣华,不是富贵,而是血洗靖康耻,泯灭臣子恨,是要收拾旧山河,朝天厥!哪怕三十功名最终都化作了尘土,连性命也丢失在秦桧的谗言之下。相信历史的公正性,他的光辉形象必将在此长河中永存,流芳百世;反之,秦桧则只能遗臭万年,永远跪倒在人们心中最阴暗的角落。

        正气,是不为五斗米折腰的超然,是置身田园的安逸,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改变不了黑暗,则要保重自身的光明。白日掩荆扉,对酒绝尘想。尘垢不污玉,灵凤不啄腥。

        正气浩然,力拔山兮气盖世!

        为人坦荡,无私公正惊堂木!

        汨罗江叹,至死不渝离*词!

        忠心肝胆,慷慨淋漓满江红!

        陇亩田畔,不媚世俗田园诗!

        惜前人往事,回首当今社会,血脉依旧传承,奈何满地疮痍?五千年沧海桑田,沉淀了多少醇香精粹,当今社会,流淌着中华血液的儿女,汉堡爬上餐桌,西餐化作时尚,圣诞淹没元旦。外族入侵,可由战士们的鲜血从做抵挡。而今,面对文化的入侵,该当如何?

        雨一直下……一直下,曾经听人说过,雨!那是上天的哭泣,那么,现在这无尽的愁雨,究竟是为谁而泣呢?

        炎黄子孙,不知道是这些年改革开放过度了还是怎么,再也看不见一丝祖宗的血液,似乎养成了一种心态,凡是自己的东西就是糟糠,别人的就是精华,舍去几千年只会凝聚成的筷子,学习西方的左叉右刀。朝露昙花,咫尺天涯,八十年玉老,一夜枯荣,人生何其短,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短暂的什么能习得的知识本就是沧海一粟,又何必让国外的文明来充当呢,难道我们自己的文化就真是糟糠,一定要摄取外来的才能存活么!

        横平坚直一个“中”

        方方正正一个“国”

        顶天立地一个“人”

        这三个字,还有多少人真正的会写?悠远的历史早已被璀璨的灯火掩盖,二月十四的恋人是那么的甜蜜,传统节日的气氛却冷清的让人发抖。同胞们,醒醒吧!难道真的要让我们华夏文明就此葬身吗?

        记得以前学过一篇课文——《最后一课》书中那位法国教师发的一声感叹“法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得到了全球人民超越国界的赞同。其实……世界上的任何一种语言何尝不是最美丽的呢?只不过,它的这种美丽只有危急存亡之刻才会被人们发觉,才会被人们赞同。

        外族文化的入侵对于我们,就好比“狼来了”来了一匹极其凶恶的狼,我们没有能力将其赶走,不过……我觉得,即使我们没有能力将其赶走,也没有必要,把我们身上的肉和我们的孩子,送到他的嘴里,任其撕咬吧?

        秉承心中浩然正气,与天共喊!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

        美哉,我少年中国,与天不老!

        壮哉,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

篇二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翻开《中华五千年》,犹如面对汹涌澎湃的大海,一个个生动的历史故事犹如波涛滚滚而来。

        这是一套以时间顺序编写的书籍,从远古黄帝时期的涿鹿大战到新中国的开国大典,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漫长而又耐人寻味,既有繁华灿烂,又有衰败沧桑。每一段历史都不重复,但又有很多相似之处,不变的是历史的车轮一刻不停地向前行驶。

        上下五千年,英雄万万千,英雄的事迹令我心潮澎湃。不论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诸葛亮,为了自由平等英勇就义的秋瑾,还是为了救亡图存振兴科学的苏步青……无一展示炎黄子孙的风采。书里也讲到了一些败类:只知吃喝玩乐不顾百姓死活的陈后主,口蜜腹剑排斥异己的李林甫,陷害忠良*求荣的秦桧……看着他们的所作所为,我真为他们的行径感到可耻。读了这本书,对我感受最深的就是大贪官和珅的故事。他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平步青云,从一个小小的侍卫一步步升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中堂。身居高位的他却没有为民生着想,而是“忙着发财”:*受贿,卖官鬻爵,敲诈*,无所不为,甚至各地献给皇上的贡品也要先给他过目,上好的都被他吸为囊中物。“多行不义必自毙。”嘉庆皇帝抄了他家,没收的家产光清单就有100多页,加起来共有白银八亿两。一个堂堂的大臣,权倾朝野的皇帝亲信,就因为贪,一落千丈成了阶下囚,和珅最后的下场是**。

        为了眼前的利益,很多人都认为贪点小便宜不要紧,容易犯迷糊,我想起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有一次,我在教室里看见地上躺着一块漂亮的小兔橡皮。我把它捡起来正想放进班级的“失物招领处”,心里的“小恶魔”却闹意见了:“不,我喜欢小兔,反正没人看见,拿回家吧!”我犹豫了,手中的“小兔”好可爱。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翻开《中华五千年》,犹如面对汹涌澎湃的大海,一个个生动的历史故事犹如波涛滚滚而来。

        这是一套以时间顺序编写的书籍,从远古黄帝时期的涿鹿大战到新中国的开国大典,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漫长而又耐人寻味,既有繁华灿烂,又有衰败沧桑。每一段历史都不重复,但又有很多相似之处,不变的是历史的车轮一刻不停地向前行驶。

        上下五千年,英雄万万千,英雄的事迹令我心潮澎湃。不论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诸葛亮,为了自由平等英勇就义的秋瑾,还是为了救亡图存振兴科学的苏步青……无一展示炎黄子孙的风采。书里也讲到了一些败类:只知吃喝玩乐不顾百姓死活的陈后主,口蜜腹剑排斥异己的李林甫,陷害忠良*求荣的秦桧……看着他们的所作所为,我真为他们的行径感到可耻。读了这本书,对我感受最深的就是大贪官和珅的故事。他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平步青云,从一个小小的侍卫一步步升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中堂。身居高位的他却没有为民生着想,而是“忙着发财”:*受贿,卖官鬻爵,敲诈*,无所不为,甚至各地献给皇上的贡品也要先给他过目,上好的都被他吸为囊中物。“多行不义必自毙。”嘉庆皇帝抄了他家,没收的家产光清单就有100多页,加起来共有白银八亿两。一个堂堂的大臣,权倾朝野的皇帝亲信,就因为贪,一落千丈成了阶下囚,和珅最后的下场是**。

        为了眼前的利益,很多人都认为贪点小便宜不要紧,容易犯迷糊,我想起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有一次,我在教室里看见地上躺着一块漂亮的小兔橡皮。我把它捡起来正想放进班级的“失物招领处”,心里的“小恶魔”却闹意见了:“不,我喜欢小兔,反正没人看见,拿回家吧!”我犹豫了,手中的“小兔”好可爱:雪白的身子穿着蓝色的背带裤,应该一次都没用过吧,它笑眯眯的,好像在说:“我们做朋友好吗?”“小天使”立刻反驳了:“它的主人肯定很着急了,不能拿!”哎!我该怎么办呢?我看了看四周,无人注意我,我一个箭步回到座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小兔”放进抽屉里。我若无其事做起作业,脑海里却浮现出上次小X偷笔的事。大家对小X指指点点不说,后来只要同学一少东西,“头号嫌疑犯”便锁定为小X。呀!万一“东窗事发”,那“历史”岂不是要在我身上重演么?哎!这“小兔”像烫手的山芋令我坐立不安。不行!我不能要,否则我就会失去诚实,还会糟别人嫌弃……我拿出“小兔”,抬起头走向“失物招领”处。我读了和珅的故事明白了一个道理,“贪字头上一把刀。”贪欲往往要从小处杜绝。

篇三

        今年寒假我读了《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读完之后,我被祖国历各朝代所经历的风风雨雨所震撼。

        为什么叫中华上下五千年呢?因为中国上上下下的历史合起来就是五千年。《中华上下五千年》向我们展示了从夏朝到清朝所经历的各朝代从鼎盛到衰弱,从衰弱到鼎盛的历史;展示了从夏朝到清朝所发生的各种事情;展示了各种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

        在我看来每一个朝代的第一个君主他都不是昏庸的君主,几乎每一个君主他都知道怎样管理好国家,治理好人民,让百姓们安居乐业,让国家昌盛强大。这个时候往往是一个朝代达到最鼎盛的时期,继而变得越来越衰弱,越来越衰弱,直到灭亡。

        历也出过许多聪慧的君主,比方说李世民,他是唐朝第二个君主,他聪明,智慧,知道怎样管理好国家,治理好人民,但是他为了抢夺王位与他的亲生兄弟自相残杀,这一点我是不愿看到的。历也出过一些昏庸的君主,像商纣王,他是一个酒色之徒,小时候口才很好,文武双全,力大无比,他的哥哥非常佩服他,就把王

        位让给了他,这个家伙只知道残害百姓,调戏妲己,根本不理国家政务只知道与妲己在后宫寻欢作乐。可是国家和人民就不高兴了!还好,周代的创始人周文王最后带一只起义军一举把商朝给消灭了,可真是大快人心呀!这也说明了邪不压正,昏庸的君主最终只会走向灭亡。

        我国足足有五千年的历史,出土的文物也比较多,但是这并不代表文物可以随意破坏!近日我在电视上发现许多人在古物墙壁或柱子上随意图画,写着“xxx到此一游”我们一定要杜绝这种想象!像韩国只有几百年的历史,但是他们却仔细保护着文物,决不让文物受到一丁点伤害,虽然我国有丰富的历史文化,但也不能随意破坏,因为这些文物象征着中国历史文化和屈辱的历史!

        说到屈辱的历史,这让我想起了1860年英法联军侵入北京,闯进圆明园,他们把圆内凡是能拿走的东西统统掠走,拿不动的便用大车或牲口搬运;实在搬不走的,就任意破坏毁掉,这都是英法联军所造下的罪恶!这都是因为清政府的无能!竟然让这帮强盗在中国领土上横行霸道,为所欲为,却又不管不问……把今天和昨天连起来,确实很难想象,昨天,中国人受尽洋人的侮辱,今天中国则越来越强大,那些外国人再也不敢在中国为所欲为,这都是中华儿女努力的结果!所以,我们一定要记住这屈辱的历史,以此作为我们前进的动力。

        在这五千年中,中华这片土地上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多少君主朝代的更替,多少英雄儿女血洒沙场。为了那把黄金做的龙椅,不知道有多少人为此浴血奋战而失去生命,这金黄的椅子上有多少人的鲜血,又有多少人的冤魂。那君主的权利也都是用无数人民的躯体换来的,这不正是成则王败则寇、弱肉强食的社会!我很庆幸没有生活在古代,没有生活在鲜红的封建社会制度下,但是,我明白了今天的幸福生活,都是祖先们用鲜血和汗水换来的,他们为了让祖国更加繁荣昌盛,为了维护民族尊严,不惜一切代价保护我们的祖国,作为一个中国人我感到自豪,我们要以他们为榜样,努力学习,为祖国再创辉煌!

励志书籍读后感1500字

       阅读了书籍之后总想着写一些 读后感 ,写着写着可能就1500字了。下面就跟我来看看读后感1500字 范文 吧!

        读后感1500字范文篇一:《牛虻》读后感1500字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 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 名言 :?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 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 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 ,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 泥塑 ,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 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 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 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爱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但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悲剧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该是最后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 不管我是活着 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读后感1500字范文篇二:平凡的世界读后感_1500字

        ?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

        据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着: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路遥该是文坛中少有的英雄,他不仅把写作当成了一种责任,更当成了一种无比神圣的使命。路遥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他在创作手记中曾这样写道:?在这里,我才清楚地认识到我将要进行的是一次命运的?赌博?,而赌注则是自己的青春抑或生命。尽管不会让世俗的观念最后操纵我的意志,但如果说我在其间没有做出任何世俗的考虑,那就是谎言。无疑,这部作品将耗时多年,如果将来作品有某种程度的收获,这还多少对抛洒的青春热血有个慰藉。如果整个地失败,那将意味着青春乃至生命的失败。这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一段年华,它的流失应该换取最丰硕的果实?可是怎么可能保证这一点呢!你别无选择?这就是命运的题目所在。?最终路遥赌赢了这场人生:一部《平凡的世界》完成了他的愿望,只是代价异乎寻常地惨重,他输掉地是生命!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 教育 ,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

        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平凡的世界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

        读后感1500字范文篇三:《傅雷家书》读后感1500字

        《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写信时间为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六月。

        这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教子篇,傅雷夫妇是中国父母的典范,他们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地培养的两个孩子:傅聪--著名钢琴大师、傅敏--英语特级教师,是他们先做人、后成?家?,独立思考,因材施教等教育思想的成功体现。辑印在这本小书里,不是普通的家书。傅雷在给傅聪的信里这样说:?长篇累犊的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的go,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做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种,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在生活细节方面,在艺术修养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贯穿全部家书的情意,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天下父母子女强烈的感染启迪傅雷和傅聪的家书给了我许多启示。我们很多家长忽视了同孩子的朋友关系,养了十几年,却没有真正地享受过为人父母的乐趣,他们因为迫切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对待孩子的心态扭曲了,各种揠苗助长的 措施 出笼了。有些家长盲目模仿傅雷?棒槌底下出孝子?的做法,可他们想过没有,他们有傅雷那种身教重于言传的品质吗?光学傅雷一个?打?字,打得出一个好结果吗?于是孩子尝到了辱骂、拳头的滋味尝到压力和恐惧下学习的苦头,孩子的金色童年因此黯然失色。现在,很多家长也争相效仿傅雷的教子方式,因此,这就成了亲子教育的典范。

        说到父子家信,当然,那是本教子为人处世,精研琴艺的凝血之作。记忆中是本薄薄的简册,清新素雅。虽屡次再版,但依旧朴实无华,简练的近文中溢露出浓浓的严父之爱。而手中的这本《摩根信札》,风景则大不相同。精明书尚采用了诱人的纸草色书皮,印上醒目的烫银书名,封面,封底,扉叶多方引用了格林斯潘,韦尔奇,巴菲特等人的读后感加以感染,富有时代特色的卡通漫画也穿插其间,"商业忠告"的商业气息扑面而来。

        然而剥去华彩的外衣,书内的铅字却显出另一种人性化的温存。通读这三十二封家信,提到的问题有大有小;创新与突破;用人之道;看好你的钱包,让你的演讲充满魅力有宏观指导亦有不劳其累,不厌其烦的细微关怀,这岂止是一本大资本家的"商业忠告"呢?

        "一个父亲胜过百个教师"。老摩根谆谆教导,语重心长地从生活,工作,处世,为人,管理,经营等多个方面富有策略性的操作性地对儿子言传身教,循循善诱。纵然社会制度不同,但我们能从不同时代不同要求中谈懂相同的渴望。不仅仅是书信,这也是一札普适性很强的睿智佳作。他虽然立足于商业投资运作理念,但绝不仅囿与此。在现代经济社会中,没有经济头脑是行不通的,有经济头脑并非意味"你死我活","尔虞我诈"。这本书在最大程度地积累财富和最大可能性地养性修身,愉悦生活之间找到了绝佳的契合点。

        不一样的父亲,相同的父爱。尽管这札家信的作者和最初的阅者都与我们有几世纪之遥,尽管不同时代社会制度下,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实有迥异,尽管如今的出版业为其缀加了更多的商业炒作,但是今天的读者应该做到的是摒弃这些外在的隔阂和枷锁,静读字里行间的文字深情,一定会受益匪浅。

        弗兰西斯培根曾说:"人类的命运,操纵在自己的手里。"我们都渴望成功,希望做一番大事业,这就需要智慧的指引。那么,就从这本书开始吧!它将告诉你所有迈向成功的 方法 和技巧,帮助你打开财富的智慧之门,开创你辉煌的人生!

大学生《文化苦旅》读后感1500字

        读后感 是指读了一本书或一篇 文章 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以下是我为大家推荐的 励志书籍 读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励志书籍读后感篇一:《百年孤独》读后感

        《百年孤独》这本书是我看得最困难也是最久的一本书,每一代人都用同样的名字命名,这常常让我头痛不已,但我不得不承认,这是我所看过的最吸引人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

        小说离奇的情节令人叹为观止。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队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

        《百年孤独》的叙事结构不同一般马尔克斯采用了连环、环环相套、循环往复的叙事结构来展现小镇马孔多的历史。仿佛一个循环向上的气流。这种环环相套的结构恰如其分地表现了小说的一个主题:人的孤独、封闭以及由孤独封闭而造成的落后、消亡。作者对“孤独”这一具有民族特性的问题作了深刻的揭示。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 反义词 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于整个民族的团结。“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他们的孤独并不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孤独寂寞,而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竟可以将一个昔日曾经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在此,马尔克斯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一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事实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愚昧和落后为伍。

        这是一部描写家族的小说和中国的《红楼梦》有些相似。但这是形似而神不似。《红楼梦》的矛盾来自于家族内部是封建的等级制度毁了大观园;而《百年孤独》的矛盾来自外部科技、政治、战争、商业一次又一次地冲击着马贡多小镇。开篇的吉普塞人带来了科技令霍?阿?布恩蒂亚发现了“地球是圆的像橙子。”然后随着政治的介入。本来马贡多是个幸福的村庄“至今还没死过人”是他们骄傲的宣言。然后随着政治的介入镇长的出现两党派的斗争都让这个和平的小镇渐渐变质:士兵为非作歹学生向往战场。而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又让小镇得到了虚伪的繁华并且迅速地在这泡沫经济中衰败。

        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有多离奇古怪和扑朔迷离,都是取材于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或许会有人说它太过荒诞,或许会有人说他的内容太过偏激,但这偏偏是它的价值所在,它的荒诞造就了它浓厚的现实意义,它丰富的 想象力 使它成为文坛上不朽的经典。

        励志书籍读后感篇二:《君主论》读后感

        “君王需兼有狮子的凶残与狐狸的狡诈,为达到政治目的,可以不择手段。”题记

        《君主论》这本书一开始是马基雅维利为了向美第奇家族证明自己的效忠之意而出现的。他只想得到允许,重返公共生活。因为在此之前,一直效忠于共和国的他在其领导失败后并没有随首脑们离开,而是留在佛罗伦萨等待美第奇家族归国并祈求能为国家效力,可是美第奇家族并不愿意那样,而是将他以莫须有的罪名逮捕入狱,虽然最终被营救却也只得远离公共生活。而命运的双手总是玩弄马基雅维利,当马基雅维利在有生之年的最后一年中,终于获得美第奇家族批准返回佛罗伦萨的公共生活,但是那一年,德意志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大败罗马教皇,罗马教廷支持的美第奇家族再次被佛罗伦萨的人民推翻和驱逐,佛罗伦萨共和国恢复。这样马基雅维利再次被驱逐出公共生活。这一年,他悲惨去世。直到400年后,他的梦想才得以实现意大利才统一。

        虽然这本书总是被评价为是一本毁誉参半的奇书,一直被奉为欧洲历代君主的案头之书,政治家的最高指南,统治阶级巩固其统治的治国原则,人类有史以来对政治斗争技巧最独到最精辟的解剖。但是在我看来,这本书应该被放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来细细琢磨而不是以现在的道德水平来衡量当时状况下的事情,从而得出错误的结论而如普通大众一般觉得这本书是如此邪恶。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意大利仅仅是又一个又一个很小的国家构成的,它并非一个统一的整体。它的经济并不是那么发达可以直接抵御外敌,它们必须联合却又互相抵触着。每个意大利的城市共和国都希望通过自己的力量来维持一种政治生命,但是由于贵族和人民之间的以及贵族各党派之间长期冲突使得城市共和国无法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政府,这种冲突带来了暴政。因此,在这种历史背景条件下,我觉得《君主论》所宣扬的观点是正确的,因为各种历史的种种迹象也曾表明只有强有力的甚至是偏激的政治领导去统一混乱的局面后,逐步改善才可以达到一种和平。如果没有如同《君主论》中那样强有力的领导者就不能完成统一从而使国家和平安稳。

        在本书中马基雅维利提到:“一个君主,尤其是一个权利尚未巩固的君主,应该懂得怎样善于使用野兽和人类所特有的斗争 方法 。”由此一小小一句话,也能看出他支持的强有力的领导者是怎样的。在这里马基雅维利打破了传统观念认为君主以德为先,以德服人。他的结论是对君主而言,他若想保有其王国,就“必须知道怎样做不善良的事情,并且必须视情况的需要使用之一手或不使用这一手。”从动物身上,他应该同时效仿狐狸与狮子。“因为狮子不能够防止自己落入陷阱,而狐狸则不能够抵御豺狼,”“所以他必须是一只狐狸以便识别陷阱,同时又必须是一头狮子,以便使豺狼惊骇。”其实在我看来,这样的说法并不为过。因为马基雅维利将这种不善良的事情相区别开来,认为有“恶劣使用”和“妥善保管”。因为在一种混乱的政治场面,国王君主需要执行一种国家的强制命令以便达到表面和平。因为连表面和平都不能够达到,也就表明了这个国家已经是岌岌可危,人民在这种环境下自然是水深火热性命堪忧了。只有经过强制力,而后慢慢逐步攻破才可以达到真正的和平稳定。马基雅维利自己也说:“妥善使用的意识就是说为了安全的需要,可以偶尔使用残忍,除非它们能为臣民谋利,其后绝不再使用。恶劣使用的意思是指尽管开始使用的残忍手段是寥寥可数的,可其后与时俱增,而不是日渐减少。”由此也可以看出《君主论》是主要适用于相对于历史长河短暂的特殊混乱时期。

        总而言之,《君主论》并非一本充满邪恶言语的书籍,而是一部超越了历史长河的书籍。即使现在看来,它也有它独特的智慧蕴藏其中。

        励志书籍读后感篇三:《消失的地平线》读后感

        叔本华曾言:“欲望得不到满足就痛苦,满足就无聊,人生如同钟摆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摆动。”那么,是否存在那么一线的间隙停在那个恰好非痛苦又不无聊的界限上呢?

        战乱中什么都有可能发生,往往包括苦难的产生, 故事 就是从康维等四人被塔坦从战乱中有计谋的绑架开始的。当马林森表示他想尽快回到文明世界中去时,那位迎接他们的张变反问道:“你肯定你已经远离文明世界了吗?”是的,表面上看似没有,他们有音乐,有藏书,有装饰豪华的浴室,有下午茶,这看似和外界没什么本质不同,似乎只是“大隐隐于市”的一种,而且这里有宗教,有金矿,所以布琳克罗和巴纳德最终被说服。

        康维呢?他是校长曾用“光荣的”来称赞的人,是“哪怕短短结识过,都会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三言两语不能说透的人,“他更乐于做一些不太正式但有趣的工作,即便薪水不高,也不是常人眼中的好差事”,“他是那种能适应艰苦条件的人,很少会去想要什么舒适的生活来做弥补”,但在这个好似世界尽头的地方,在张告诉他当地人信仰的中庸之后他便开始质疑曾经的自己。他没有为这里的物质世界所折服,打动他的是这里的精神世界,是那种看似不极端的宗教信仰。我们知道,康维在战争中除了身体受过伤,心灵也倍受折磨,他需要精神上的寄托来支撑那战后的疲惫与无助。张以中庸之名,中庸之实深深戳中了康维,似乎这就是那个界限,那个无聊与痛苦之间的度,他需要这种度,需要这种美好。

        张说“宝石是多面体的,许多宗教都可能含有自己适度的真理”,所以,在这所喇嘛寺内,同时存在__,佛教,还有当地藏民自己的信仰。他们信奉活着是苦难,但是以抗衡时间、维持生命来挑战这种苦难;他们也坚信此生所以待毙,却珍惜时间、发掘潜能来蔑视这种消极等待死亡的方式。在这种宗教穿插中,他们谋得中庸一说,持之以恒:适度节俭,适度老实,适度爱?但这偏执般的适度本身就是一种极度病态的信仰。

        林语堂先生说过,“中庸之道,实即庸人之道,专家学者所失,庸人每得之。执理论者必趋一端,而离实际;庸人则不然,凭直觉以断事之是非,事例本是连续的,整个的,一经逻辑家之分析,乃成片断的,分甲乙丙丁等方面,而事例之是非已失其固有面目。为庸人纵观一切而下以评判,虽不中,已去实际不远。”但是这世界终结处的中庸是已经被扭曲的中庸,在离实际不远处便掉头改道,走向远处,或者说,它是处于极端状态下的中庸,它是拥有专家气质的庸人,它在极度的美好、近乎常人好几倍的生命中却要极度适度,这不仅不切实际,而且似乎更可笑。

        就在这看似可笑中,康维慢慢被同化,他和马林森同时爱上了罗珍,但是罗珍却愿意跟着马林森一起离开这个被时间遗忘的地方。马林森一如既往的自我用实际行动去爱罗,而康维却用脱离本身的积极主动而选择用袖手旁观来爱罗,他从那中庸中获得的宁静、领悟丰富并满足了他的精神世界,他陶醉其中并选择以此来爱罗,最终却失去所爱,失去本应与他一起在中庸中共度一生的爱。

        他爱罗,但却止步不前,他觉得只要在心里留有一份记忆便好,这是爱的适度。既不会因罗与他在一起而满足,也不用担心失去后的痛苦,这不就是摆脱了人世间的苦难了么?不然,他小心翼翼的遵守中庸之道,纵观一切只下判断,他不像逻辑家那样剖析事物本质,不具备偏执的自我意识,这样听来,似乎与那修行千年万年的洞中仙人一般,抑或得道高人,无欲无求也无作为,所以后来为罗离开的他只能没有意识的流浪,寻找那梦一般的精神王国--香格里拉。

        物质世界可以满足物质要求没有错,但是苦难却需要精神来支撑。有人将苦难转接到物质上并满足于此,但是有些人的苦难却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来支撑,当那份隐形的力量没有办法和现实里的躯体并存于物质世界时,这躯体只能像向日葵寻找太阳般追寻那力量。就像康维一般,在现实与精神世界中徘徊、挣扎,在两难处寻找那份适度,无奈只能游离其间,始终无法靠近那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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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文化苦旅读后感1500字

        还记得新浪上这样评价过余秋雨:余秋雨以历史文化散文而名世。他凭借自己丰厚的文史知识功底,优美的文辞,引领读者泛舟于千年文明长河之中。余秋雨的艺术理论著作,也备受学术界重视和尊崇。例如他在1983年出版的《戏剧理论史稿》,是中国大陆首部完整阐释世界各国自远古到现代的戏剧思想发展的史论著作。有评论家誉之为:左手写散文,不流之于浅薄;右手撰述艺术理论,也不失其丰赡高深。

        是的,他的有一本著作《文化苦旅》也深深印在我们的脑海里。有人说,中国散文的天空星光灿烂,而《文化苦旅》是一条河系,其中每一颗星星都散发着一种魅力非凡的深不可测的光晕。有人称他是本世纪最后一位大师级的散文作家,是开一代散文新风的第一位诗人。但也有人说他的作品是"文化散文衰败的标本"。我想我认为是1和2我最赞同了吧,因为在《文化苦旅》中,余秋雨展现给我们的是那一处处古迹中的给我们的教诲,让我们铭记在心……

        《文化苦旅》这本书在告诉我们中国古代历史的同时,告诉了我们更深一层的道理,就拿道士塔的第二节来说吧,文章是这样写的:真不知道一个堂堂佛教圣地,怎么会让一个道士来看管。中国的文官都到哪里去了,他们滔滔的奏折怎么从不提一句敦煌的事由?其时已是20世纪初年,欧美的艺术家正在酝酿着新世纪的突破。罗丹正在他的工作室里雕塑,雷诺阿、德加、塞尚已处于创作晚期,马奈早就展出过他的《草地上的午餐》。他们中有人已向东方艺术家投来羡慕的眼光,而敦煌艺术,正在王道士手上。王道士每天起得很早,喜欢到洞窟里转转,就像一个老农,看看他的宅院。他对洞窟里的壁画有点不满,暗乎乎的,看着有点眼花。亮堂一点多好呢,他找了两个帮手,拎来一桶石灰。草扎的刷子装上一个长把,在石灰桶里蘸一蘸,开始他的粉刷。第一遍石灰刷得太薄,五颜六色还隐隐显现,农民做事就讲个认真,他再细细刷上第二遍。这儿空气干燥,一会儿石灰已经干透。什么也没有了,唐代的笑容,宋代的衣冠,洞中成了一片净白。道士擦了一把汗憨厚地一笑,顺便打听了一下石灰的市价。他算来算去,觉得暂时没有必要把更多的洞窟刷白,就刷这几个吧,他达观地放下了刷把。当几面洞壁全都刷白,中座的雕塑就显得过分惹眼。在一个干干净净的农舍里,她们婀娜的体态过于招摇,她们柔柔的浅笑有点尴尬。道士想起了自己的身份,一个道士,何不在这里搞上几个天师、灵官菩萨?他吩咐帮手去借几个铁锤,让原先几座雕塑委曲一下。事情干得不赖,才几下,婀娜的体态变成碎片,柔美的浅笑变成了泥巴。听说邻村有几个泥匠,请了来,拌点泥,开始堆塑他的天师和灵官。泥匠说从没干过这种活计,道士安慰道,不妨,有那点意思就成。于是,像顽童堆造雪人,这里是鼻子,这里是手脚,总算也能稳稳坐住。行了,再拿石灰,把他们刷白。画一双眼,还有胡子,像模象样。道士吐了一口气,谢过几个泥匠,再作下一步筹划。今天我走进这几个洞窟,对着惨白的墙壁、惨白的怪像,脑中也是一片惨白。我几乎不会言动,眼前直晃动着那些刷把和铁锤。“住手!”我在心底痛苦地呼喊,只见王道士转过脸来,满眼迷惑不解。是啊,他在整理他的宅院,闲人何必喧哗?我甚至想向他跪下,低声求他:“请等一等,等一等……”但是等什么呢?我脑中依然一片惨白。

        是的,在这篇文章中写了作者对于那位道士做法的不满,在文章中,他喊了“住手!”有写道:“我甚至想向他跪下,低声求他:‘请等一等,等一等……’”是阿,为什么作者会这样?他不忍心,不忍心那位道士毁掉那一个个婀娜多姿的雕像,那是历史,历史!历史为什么会被一个道士的手中毁掉?就那样,一下子得毁掉了,不忍心,不忍心那般美丽的雕像不见了,在道士的手下,一下子变得灰飞烟灭,不给我们现在的世人观看的余地,一个道士,在金钱和权力的促使之下,变得如此的残忍,做得如此得发狂,我相信,不只我和余秋雨先生感到无比的惋惜,相信,在读《文化苦旅》的每一位读者也会感到深深的叹息和心痛吧……野趣,这就是为什么《文化苦旅》这本书的“苦”字意义的所在了吧!

        《文化苦旅》让我领悟到了“苦”字的意义所在,更让我学会了惋惜,更学会了如何不让惋惜存在……

        "报纸上说我写书写得轻松潇洒,其实完全不是如此。那是一种很给自己过不去的劳累活,一提笔就感到年岁徒增,不管是春温秋肃,还是大喜悦大悲愤,最后总得要闭一闭眼睛,平一平心跳,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这是余秋雨教授在《文化苦旅》中的自序。这,野趣也就是我想说的了吧!

        篇二文化苦旅读后感1500字

        中国灿烂的文明正在被时光磨灭,不知在角落里边回味心酸史边唾骂历史罪人的人们是否真曾闭一闭眼睛,平一平心跳,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我一直以来欣赏懂史且敢于评论批判历史的学者,而也同时认为现任上海戏剧学院教授的余秋雨先生是无数学者中的豪杰,他的《文化苦旅》是万千部文史学散文著作中最为出色的上品。

        本书是余秋雨先生第一本文化散文集。其中有些文章曾在各类文学评奖中夺得首奖。全书的主调是凭借山水物以寻求文化灵魂和人生秘谛,探索中国文化的历史命运和中国文人的历史构成。余秋雨先生依仗着渊博的文学和史学功底,丰厚的文化感悟力和艺术表现力所写下的这些文章,不但揭示了中国文化巨大的内涵,而且也为当代散文领域提供了崭新的范例。

        余秋雨先生以他独特的写作魅力吸引着读者,那是一种苦涩的回忆,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他也曾在本书中像许多知青学者样深情感叹,但同样的感叹,出现在不同的地方,韵味也相差甚远。正如他所说的一样“我也可以年轻”,他的人生是富有弹性的,他总是秉持着少年的*,享受着老年的清闲度过他充实的中年时光,所以,余秋雨先生无论何时都是个混合体。因此,他的文章,也永远夹杂着不同感觉的口气。如他对中国文化日益沦陷丧失的悲伤感慨,就饱含了年轻人对不满的辱骂,中年人对世事的无奈和老年人沧桑的惋惜。

        也许有些的观览完全无心,但撰成此书的灵感源头绝对是有意的。很明显,他发现了中国历史文化的尘封点。在如今这个弘扬我国绚烂文明的蓬勃时代提出这样的悖论观点,自然更引人注意深思。中国古老的文明曾在古代创造过盛世,人们为了保留住曾经繁华便将绚烂的文化代代相传,陆续建造了莫高窟,都江堰等大型建筑,就连普通的牌坊,藏书楼也印有文化的痕迹。但人们的理想总是好的,而岁月却是逆人而行,变故也是层出不穷的,人们再想保存下来的东西到了一定的极限还是会被时间冲走,虽然也有些是出于人为,但归根结底,还是源于历史的*上的空白。有些历史尘埃的东西是留不住的,不少学者在哀伤的挽回,总痛心的活在不属于他们的曾经,便永远无法活着走出来。因此,“正视过往与当下”,便是我从此书中悟出的一个当前重要的课题,我也同时认为这是余秋雨先生的研究与警世主题。因为,只有能真正认清历史风云的人才能在顺应历史车轮的基础上印出自己的车辙印。

        抽一枝柳条,折一只桃枝。品一杯清茶,看一本好书。

        走进余秋雨,走进《文化苦旅》。

        前些时候*对该书及作者争端颇多,如今看过并粗略地研究了一下,觉得议论是理所当然的。这书里写的,有历的匆匆过客,有漂泊一生的落魄文人,有空守着古老文化遗产的范钦的后代们,有淳朴善良但又愚昧无知地剥夺美的人。深刻地刻画了一个又一个文化的侧面,令人为之汗颜。

        让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对于“废墟文化”的描写。余先生似乎对此情有独钟。他好多次都写到了坟,并在叙述中多次插入对坟的描写。

        无论什么坟,都标志着一个人的死去,这个人的一生也许凄惨黯淡,也许风流千古为万人景仰,抑或是背负沉重的情愁在这个世上走上这么一遭。即使没有名垂千古,至少也该有“一堆黄土掩风流”吧。

        或许他认为死亡比活着更美好些吧。有些东西留有回忆就够了,至少蝴蝶来过这世界。他说:“只要历史不阻断,时间不倒退,一切都会衰老。老了就老了吧,安详地交给世界一副慈祥美。假饰天真是最残酷的自我糟践。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没有白发的老者是让人遗憾的。还历史以真实,还生命以过程。——这就是人类的大明智。”没有周遭的闲言碎语,走向比现实更高的殿堂,继续新的轮回。而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默默地在前人的墓碑前伫立上几分钟,感叹沧海桑田的变迁,悟一会儿人生之真谛,因为只有在现代的喧嚣中,历史的宁静才有力度,只有在现代人的沉思中,过去才能上升为寓言。

        生死间的事,没有人说得清。我知道生的途径是可以改变的。死可以逆转吗?若有一智者活过百旬,他会做什么?若一个庸人活过百旬,他又会做些什么来?至于一个恶人就更不用说了。推而广之,人口必会猛增,地球要超载了!若这个世界上,人口不增也不减,就太缺乏趣味了,没有推陈出新的人,这个地球岂不停止转动了。

        “感觉良好”不仅对大人重要,对孩子更重要。父母多让孩子在正面事物上“感觉良好”,孩子就容易对正面事物感兴趣。想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只要把对孩子的期望值调整为“在昨天的基础上前进”,真心地为孩子每一个微小的进步喝彩就行了。孩子的心灵舒展,才能形成发展潜力的好个性,才有机会创建自己的幸福人生。

        书中还提到周弘先生的《赏识你的孩子》是教育孩子的一剂良药。周弘先生不仅让先天耳聋的女儿学会了说话,还把她培养成了少年大学生、留美博士生,他的秘诀就是:用教婴儿学走路、学说话的耐心和信心对待学习落后的孩子,把“你不行”变成“你能行!”一份10题9错的答卷,在他嘴里竟能变成:“这么小的年龄做这么难的题,第一次居然就做对了一道……比爸爸当年强多了,再努努力,说不定还能多做对几道呢!”我想,做父母的做老师的若能这样赏识激励孩子,再加上用有效的学习方法进行辅导,我们的学生我们的孩子一定能一步一步实实在在地向前进!

        我想那些坟应该有其特殊含义。尤其在坟前一种静穆的气氛追忆或沉痛?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萦绕在心头。古人的坟,秦王陵闻名世界,曹操的七十二疑冢也不失为风流,多少也给旅游业带来不少收益。而那些把古代妇女置于水深火热的贞节牌坊,也不知走过它时应该叹息还是赞叹?“白云飘过来了,好像是碰了一下牌坊再飘走的。晚霞升起来了,红得眼明,晚霞比牌坊低,牌坊比天还高,黑阴阴的,像要压下来。闭一闭眼睛再看,天更暗了,牌坊的石柱变成长长的脚,有扁长的头,有狭狭的嘴。一骨碌爬起身来,奔逃回家。”他在书中这样写道。

        从某种程度上,那时人们的封建思想愚昧、守旧,却不知如今那些不知名的无坊只落得被人践踏的地步,悲哀啊!好在那个时代已离我们远去。尽管“生”不算很美,要考虑的事很多,挺辛苦的。而那些像屈原、杜甫、曹雪芹、鲁迅的伟人们让他们的人生终结在那一刹那,净化了悲剧,同时给人以更深的思索,这样的离别或许更深刻吧。

        关于坟的故事还没有结束,就让余先生继续写吧。而我依然要愉快地体验我远远还没有体验完的人生。

        第一篇

        《傲慢与偏见》无疑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好书。书中主要围绕伊丽莎白与达西、吉英与彬格莱的爱情故事展开,为读者展现了十八世纪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的生活和迷人的田园景色。班纳特夫妇有趣的对话让人物形象更鲜明,卢卡斯结婚的风波让读者的心情跌宕起伏,但最吸引读者的还是主人公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爱情故事。

        伊丽莎白作为大户人家的二女儿,虽然长相比不上姐姐吉英,受父母宠爱程度不及妹妹丽迪雅,但是她聪明、活泼、直率,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女人。我本以为这样的女人在爱情路上自然是顺风顺水的。但作者简·奥斯丁恰恰和我们开了一个大玩笑。

        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第一次见面是在舞会上。达西的种种言行让伊丽莎白认为他是一个傲慢无礼、不可一世、狂妄自大的家伙。接下来,年轻英俊军官韦翰向伊丽莎白献殷勤,并控诉达西对自己犯下的罪行。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越来越深,导致达西对伊丽莎白的第一次求婚惨遭失败。

       

        故事恰好就在这里发生了转折,求婚的失败、对伊丽莎白的思念让达西开始检讨自己:示爱时也不忘提醒对方的门第低微,没有考虑过对方的感受;为人傲慢,总是将自己的想法凌驾于他人之上。后来,在知道伊丽莎白的妹妹丽迪雅准备和韦翰私奔时,他主动帮忙;做了好事却没有打算在伊丽莎白面前邀功;用一封写满真情实意的信再一次向伊丽莎白倾诉自己的爱意。当然,这些改变让他最终抱得美人归。

        在门第和财产的基础上,美好的婚姻要两情相悦、互相欣赏是作者推崇的婚姻观。而我认为,唯有真诚得人心。

        达西之所以能赢得伊丽莎白的芳心,是因为他付出了真心,用自己的行动化解了二人之前的误会。明明被韦翰恶意中伤,他还能不计前嫌地帮助丽迪雅和韦翰结婚,读后感.维护伊丽莎白一家人的名声。这个时候,我们才发现达西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他心胸宽广,能理智地处理各种事情。反观伊丽莎白,她发现妹妹可能要与韦翰私奔,只能求助嘉丁纳舅舅,想象事情的恶劣影响,完全想不到有效的解决方案。

        得知达西已经帮忙解决丽迪雅的事情时,书中是这样描写她的心情“伊丽莎白读了这封信,真是百感交集。她这种心情,叫人家弄不明白她究竟是高兴多于苦痛,还是苦痛多于高兴。”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印象没有之前那么糟糕了,她想到他在背后默默做了那么多,想到这些都是因为自己,心情复杂却又不由得对达西多了几份感激之情。

        他们两个人的关系不再像之前那样对立,互相看不上对方了。达西的傲慢自大变成了成熟体贴,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自然就消失了。即使拥有万贯家财如达西,在爱情面前也要拿出真诚,更何况芸芸众生的我们呢?

        第二篇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傲慢与偏见》是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8世纪末到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这部社会风情画式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傲慢和偏见,就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爱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没有爱情不要勉强人结婚,只要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出身、财产、地位、教养、一旦沾上上流的边,就容易染上傲慢的毛病,对贫穷、低下、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而地位低、财产少的人,出于人类的一种自尊心,则以偏见对抗骄傲的优越者,这自然是另一种被扭曲的傲慢。就书中的人物而言,婚姻并非意味着男女间无法控制的热情而是双方与社会间的契约产物。小说人物全然融入其社会现实,依循社会规则,谱出故事情节。

        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字闺中的**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由此可得,在这个世界上,傲慢与偏见根本就不是爱的对手,傲慢与偏见在遇到爱之后不会让爱消失,相反,它们只会双双变成爱的俘虏。

        爱,竟能使两个人到如此地步。一次邂逅,一次目光的交融,就是永远的合二为一,就是与上帝的契约,纵使风暴雷电,也无法分解这种心灵的黏结。爱的力量实在是太高深莫测了,在爱面前不仅傲慢低下了他高贵的头颅,就连偏见也不得不甘拜下风。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凯瑟琳、莉迪亚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

        女性的社会角色是很明显的,即便是有钱的太太、**们,充当的角色也只是家庭主妇而已。社会中男尊女卑的现象十分严重。如贝内特家中有几位**,可是没有男嗣,因而,贝内特家的财产不得不由班纳特先生的侄子继承。这样致使贝家**的嫁妆只有从其母亲当年的嫁妆中分得,嫁妆的卑微常常使的年轻的**们不得不选择一条像夏洛特那样的路,通过婚姻来为自己将来的温饱作打算,自然会将婚姻视为金钱至上的买卖。

        这是部浪漫又现实的爱情。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量却充斥其中。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第三篇

        “达西和伊丽莎白一直与加迪纳夫妇保持着最为亲密的关系,并真诚地爱他们,一直把他们的恩情铭刻在心。正是他们把伊丽莎白带到德比郡,才将她与达西永远地连结到了一起。”这是本书中的结尾,看起来皆大欢喜,令人宽慰。可是在这部长篇小说中,总有意外不到的事,总有婉转曲折的过程。

        本书以乡间生活为背景,描述了贝内特一家与其邻居之间的故事。贝内特一家有五个待嫁的女儿,大女儿简与刚搬来的邻居宾利先生一见钟情,互相倾慕。后又受到宾利的好友达西和宾利的姐妹的阻挠,使得宾利离开了龙博恩。伊丽莎白与达西一开始见面便给对方都留下了极为不好的形象。达西厌恶伊丽莎白的粗鄙亲戚,而伊丽莎白讨厌达西自身的高傲。但后来达西却开始对伊丽莎白的美目和智慧有了新的认识,渐渐的对她产生了好感,甚至爱慕她。可由于伊丽莎白本身十分讨厌达西,以至于达西在柯林斯先生家里对伊丽莎白表达爱慕之情时被执意回绝。可是伊丽莎白的妹妹丽迪亚这时与一个军官威克汉私奔,给全家人带来了极大的苦痛。而挽救这一事实的人却是达西,达西还清了威克汉的债务,并为他俩举行了正式的婚礼。使得伊丽莎白对达西的看法逐步有了改变。最后宾利回到了龙博恩,与简订了婚,而这时达西与伊丽莎白也互相倾慕。两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有人说过,第一印象便决定了一个人在其他人心中的形象。可是这个结论在本书中却被推翻。一开始达西与伊丽莎白是互相厌恶的。但在后来慢慢相处的过程中,各人发现了各人身上的优点。达西看到了伊丽莎白的智慧,而伊丽莎白看到了达西身上的真诚与无私。这才使得两人互相理解,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

        印象与爱情是可以同时成立的。在看到别人的同时,心里也就会不自觉的拿这个人与自己身边的人去比较。得出来较好的结论的同时并产生好感。爱情就是在一步一步的理解与好感中成长的。并不能说一开始的印象就决定了一切。若是如此,也就没有后来的曲折起伏,也就不会看到今天的《傲慢与偏见》了。

        故事中还有另外两对情侣。柯林斯先生是贝内特家的远亲。为人圆滑,处事呆板,说话枯燥而无味。这么一个没有情调与品位的人,夏洛特·卢卡斯**却看上了。一开始书中并没有描写柯林斯对夏洛特的印象。只是在柯林斯对伊丽莎白求婚失败后才转移的目标。而这个目标一开始就是为了吸引柯林斯而准备的。所以柯林斯便迫不及待的向卢卡斯家求婚,其实他自己也心知肚明。柯林斯并不是为了爱情而结婚,他只是想娶一房太太而已。自己有了事业,有了金钱,就缺少一个主妇来料理家事。他是为了结婚而结婚的人。夏洛特呢,已经27岁了。27岁在那个时代就是一个老处女,嫁不出去的人。夏洛特自己心里也着急,所以她要赶紧找个丈夫嫁出去。她也是为了结婚而结婚,像柯林斯这么枯燥无趣的人,她其实也不愿意嫁。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两个想法相同的人,一拍即合,结成了夫妇。不得不说这是爱情的悲剧,虽不是印象造成的后果,但也是那个时代迂腐的表现。

        丽迪亚和威克汉便更不用说了。丽迪亚贪图威克汉的英俊潇洒,而威克汉是为了逃债才和丽迪亚一起私奔。一个为了金钱,一个为了美貌,这样肤浅轻浮的爱情,也维持不了多久。以至于后来威克汉对丽迪亚的感情逐渐淡了,丽迪亚也无可奈何。这对夫妇一直依靠着姐姐们的接济来度日,也好不到哪里去。丽迪亚对威克汉的印象是帅气,幽默。而威克汉对丽迪亚一直不冷不热。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威克汉是因为丽迪亚有着她母亲遗产的一千英镑才搭得上几句话。印象还是为了钱。他看人首先看的不是外貌,而是家世和金钱。这样子在外表和金钱上建立起来的爱情,有什么值得可推敲的?

        本书是以爱情为明线。四种爱情反映了不同的爱情观。而作者是非常熟练的把握好了一种缩放的写作技巧。缩放自如,使得本书如此耐人寻味,引人入胜。

        我不看什么惊天动地生离死别的爱情,我只看平常生活中的琐碎爱情,这样的爱情最真实,也最易打动人心。我看《傲慢与偏见》,我看印象与爱情,我看生活爱情。

       好了,关于“读后感1500字左右大全大学生”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读后感1500字左右大全大学生”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